台北地方法院历经五年的审理,昨天宣判已故蒋介石和蒋经国担任“中华民国”总统期间所写的日记,其所有权与管理权属于国史馆;未担任总统期间的日记,则归蒋家人所有。
法院:非任职总统期间 232文物属继承人所有
综合《自由时报》和《联合报》的报道,台北地方法院昨天(6月19日)判决,胶卷、两蒋任职总统期间的235项文物属于“中华民国”政府所有,由总统府直属的国史馆管理;其余非任职总统期间的232项文物,应属于蒋介石、蒋经国继承人所有。全案仍可上诉。
蒋介石在世时逐年将自己的日记、总统府文件和史料交由长子蒋经国保管;蒋经国再连同自身的日记,转交给三子蒋孝勇保管。蒋孝勇把文物扫描成微缩胶卷,逝世后由遗孀蒋方智怡负责管理。蒋方智怡2004年、2005年和美国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签保管契约,委托保管两蒋文物和胶卷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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