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太阳花学运分子起诉杀人未遂等罪 马英九等四人被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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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有民众早前不满2014年太阳花学运期间在行政院前静坐遭驱离致伤等,自诉前总统马英九等四人涉杀人未遂等罪。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判决马英九等人全部无罪,不过全案可上诉。


2014年立法院审查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遭质疑黑箱作业,酿成太阳花学运。学运分子同年3月18日霸占立法院,3月23日转入行政院,警方随后驱离引爆流血冲突。前立委周倪安在内等20余名民众认为警察施暴,自诉马英九、行政院前院长江宜桦、警政署前署长王卓钧、台北市警中正一分局前分局长方仰宁杀人未遂罪。


据《联合报》报道,马英九等四人昨天出庭作无罪答辩;马英九说,法律明订行政院是集会游行禁制区,学生主张的言论自由,非绝对权利,陈情抗议人士可以表达意见,但不能破坏宪政机关运作,“行政院不是随便可以去喝咖啡、唱歌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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