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铜锣湾书店店长林荣基被泼漆案,三名被告昨天在台北地方法院分别以伤害罪判处三个月与四个月徒刑,均可易科罚金。对此,林荣基回应称,三至四个月“跟放假一样”,代价太小。
综合香港电台与中国广播公司报道,法院判决书中称,考量到三名被告无前科,犯案后坦承犯行,并当庭向林荣基道歉,但未得到林谅解而无法和解。林荣基身心受创,迄今无法原谅被告,也不愿和解,因此认为不应谕知缓刑,判决三名被告徒刑可易科罚金。
林荣基质疑判刑太轻 且不应用罚金代替坐牢
易科罚金,是指以金钱代替被告被判处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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