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第四次领导人会议期间,在与会领导人集体见证下,东盟(亚细安)的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10个成员国,与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的贸易部长们共同签署RCEP。
RCEP涵盖货物、服务、投资等全面的市场准入承诺,是一份全面、现代、高质量和互惠的自由贸易协定,其货物贸易整体自由化水平达到90%以上,服务贸易承诺显著高于原有的东盟“10+1”自贸协定水平,投资按负面清单承诺市场开放,规则方面纳入较高水平的贸易便利化、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竞争政策、政府采购等内容。
请订阅或登录,以继续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