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立法可强制检测者在原住所最长七天等待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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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盛西邨八座五楼再有三人确诊冠病肺炎,卫生防护中心指该楼层已出现群组暴发情况,所有五楼单位住户被界定为密切接触者,需要入住检疫中心。图为昨天凌晨1时许,该座五楼居民陆续撤离,由卫生署安排的专车送往检疫。(香港中通社)
葵盛西邨八座五楼再有三人确诊冠病肺炎,卫生防护中心指该楼层已出现群组暴发情况,所有五楼单位住户被界定为密切接触者,需要入住检疫中心。图为昨天凌晨1时许,该座五楼居民陆续撤离,由卫生署安排的专车送往检疫。(香港中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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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第四波冠病疫情来势汹汹,特区政府决定仿效中国大陆封锁小区管理的做法,赋权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日后可以要求强制检测者在没有检测结果前留在原定处所,最长七天。


但有受访学者认为,眼下香港的疫情日趋严峻,有关做法已经太迟,建议当局进行全民检测以“清零”。


根据港府行政会议昨天通过的法律框架,若当局认为某个处所有重大感染风险,或为预防疫情,将会发出限制与检测通知,要求该处所人士进行强制检测。届时指定处所人士必须留在该处所,待所有人完成检测并得知结果后才可以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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