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一冠病确诊者擅离医院判六个月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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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一名冠病确诊者去年12月擅自离开医院,在“任何人不得使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险罪”罪名下被控,昨天被判处六个月监禁。


综合《明报》与《香港01》报道,63岁的被告李运强在伊利沙伯医院就医期间,从隔离病房逃离,失踪53小时后被寻回及拘捕。他昨天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认罪,称自己因害怕打针治疗而逃走,期间并未回家,只是流连在街头,希望法庭轻判他罚款。


裁判官形容这是非常严重的案件,斥责其行为极度自私,枉顾公众安全;在确诊期间离开医院,可能触发疫情扩散,案情严重,不能以罚款了事,有必要将被告重判,以儆效尤。裁判官以九个月监禁为量刑起点,考虑到被告已认罪,最终判处入狱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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