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裁判官徐绮薇在判决时说,被告不仅利用资料查找车主身份,也做采访和报道两个用途,而非在网上申请的声明用途。
《香港国安法》实施后,港府不断加紧管制传媒,去年制作时事节目《7·21谁主真相》的香港电台《铿锵集》编导蔡玉玲,昨天被裁定两项涉及查阅汽车登记记录的“虚假陈述”罪罪成,判罚款6000港元(1027新元)。
主任裁判官徐绮薇在判决时说,被告不仅利用资料查找车主身份,也做采访和报道两个用途,而非网上申请的声明用途。她认为,即使为了采访,也须按规定,申请用途须符合披露资料条件,以正确途径获取资料。考虑到本案背景、犯案目的、没有证据显示车主受到实质影响或不便,罚款是恰当的判刑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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