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泽远:有损民族精神该不该入罪入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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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大网9月1日公布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下称“修订草案”),这几天引发舆论争议。争议焦点是某些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言行该不该入罪入罚。

“修订草案”第34条增加了两款内容:一是“在公共场所或者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着、佩戴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服饰、标志的”,二是“制作、传播、宣扬、散布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物品或者言论的”,对违反这两款内容的言行,公安机关将处5天以上10日以下拘留或者1000元(人民币,下同,186新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天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目前,“修订草案”仍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30日。全国人大官网显示,截至9月9日,已有超过7万人参与“修订草案”意见征集,提出意见近9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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