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艺人秦伟性侵8女重判8年

对性侵行为,秦伟声称纯粹是自己的感情偏差。(互联网)
对性侵行为,秦伟声称纯粹是自己的感情偏差。(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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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讯)台湾艺人秦伟2016年6月被一名女造型师提告性侵,指控秦伟以“我真的想生孩子”“很喜欢你”等借口哄骗她上床,结果引发多名女子陆续向台湾苹果日报投诉自己也惨遭秦伟性侵,引爆演艺圈震撼弹。秦伟虽出面声称纯粹是他的“感情偏差”,但台北地检署查出共有八名女子遭秦伟性侵,且其中有两名未成年少女,年纪最小的只有14岁,因此以强制性交等10罪将秦伟起诉,并具体求刑41年。北院昨天判秦伟8年徒刑。

据了解,八名被害人中,有二人已结婚生子,其中一人可能不想被二度伤害及让家人知情,选择不出庭作证,仅七名被害人在审理中出庭作证,而包括女造型师、女编剧及当年未成年被害人,都在法庭指认室内诉说当年被秦伟性侵过程,不是哽咽失声就是声泪俱下。

据起诉指出,女造型师滨小步组指控秦伟在2010年3月邀请她到家里做造型,却趁她在衣橱前挑衣服时将她推倒,不顾她反抗,性侵得逞。2002年间,秦伟邀年仅14岁的粉丝后援会女粉丝到他主持广播节目的电台,趁着节目结束后将女粉丝拉到男厕性侵得逞,涉犯对未成年性交罪。2003年间,秦伟在电视台录像后,又趁着女粉丝探班时,将她关进茶水间内,企图性侵,但因有人在外敲门,秦伟才作罢,涉犯强制性交未遂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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