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讯)台湾导演钮承泽去年12月被爆于拍摄新片《跑马》时涉嫌性侵一名剧组女性工作人员,台北地检署调查后,认为他违反女方意愿强行侵害,昨天依强制性交罪起诉钮承泽。
检方调查后称,采集钮承泽跟被害女子身上的DNA做匹配,确认女方下体有钮承泽的DNA;由于钮承泽一直以喝醉当作理由不认罪,但事后检查他手机发送的信息,发现他居然可以传短信给受害女子,因此警方认定他根本没有“意识不清”,将依强制性交罪起诉钮承泽。
检方起诉指出,纵使钮承泽对女方心存男女好感而犯本案,“误认”女方对他亦有男女好感或被告于犯罪行为前曾饮酒,均非宽减刑责的正当事由,而且钮承泽事发后屡次发言,全然没有意识到自己严重认知偏差以及对女方所造成的伤害,事发后又就其犯行避重就轻,试图用“认知不同”卸责,并暗指女方“与有过失”,处以适当之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