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讯)台湾女星王瞳和马俊麟合作民视《大时代》,戏外闹出暧昧情,正宫梁敏婷提告王瞳“侵害配偶权”并求偿400万台币(约18万新元)。案件前天开庭,由于当事人皆未出庭,委由律师答辩。
据报道,梁敏婷委任律师维持原先诉求,更提出新证据,在马俊麟车上找到“王瞳写给他暧昧卡片”,言词超过一般朋友,还有通讯软件上的露骨对话,让梁无法接受,主张马、王有超越一般朋友的亲密关系,但无发现性关系。
被问梁敏婷是否考虑离婚,律师称:“目前没有,主要是考虑会否影响小孩,怎样做对小孩最好。因为马太太是澳门人,如果离婚之后分隔两地,对小孩影响很大。”王瞳委任律师未到场,代理律师表达“先不作表达陈述”,准备拖延战术应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