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下的新移民时代里,过去我们所定义的马华文学或新华文学,因为不同的时代因素而增添了新的元素,有了不同的意义,新华文学在“文学版图”上是否有重新定义及划分的必要?四个不同世代的新华作家及新华文学研究者,从各自的观点与角度,对当下的新华文学做出定义,并划分出心目中的新华“文学版图”。
从1919年至今,新华文学也已经走过100年的历史,在这百年间,新加坡历经殖民地时期、自治时期、独立建国,以及近年来的“再移民时期”,因为历史与地域等因素,过去新马华文文学史上出现了“侨民作家”、“侨民文学”、马华文学、新马华文文学,乃至后来的新华文学等名词,在不同历史阶段,前辈们也对马华文学及新华文学做出不同定义,但此一时彼一时,在当下所谓的新移民时代里,过去我们所定义的马华文学或新华文学,因为不同的时代因素而增添了新的元素,有了不同的意义,新华文学在“文学版图”上是否有重新定义及划分的必要?例如我们所说“新华作家”及“新华文学”是不是必须是新加坡人(公民)或永久居民,也即必须具有一定的“国族”身份?
本地作家及评论家赵戎等人在二战后就大力主张新马华文文学本土化,事实上自1950年代起,许多前辈作家如苗秀、谢克、赵戎等人的作品已写出本地色彩,是新华小说本土化的早年典范,随着时代变迁,新华文学是否仍应强调“在地者”的本土书写?
针对这些课题,联合早报邀请了四个不同世代的新华作家及新华文学研究者,包括诗人及马来西亚南方大学资深副校长王润华教授、南洋理工大学中文系张松建助理教授、作家及新华文学研究者伍木,以及毕业自香港中文大学,目前为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亚太中心访问学者的谢征达博士,他们从各自的观点与角度,对当下的新华文学做出定义,并划分出心目中的新华“文学版图”。
是否以国族或国籍界定?
对于新华文学及新华作家是否应该以国族或国籍加以定义及界定,王润华教授认为,“新加坡是一个移民社会,从古至今,移民与再移民,我们须要接受就是这样的移民文化。从清朝末年开始,不少知识分子因为公务或旅游,为新马写下不少作品,我们的文学史,以独立后政治法律的暴力作为筛选,一直到今天,许多曾居留本地而有好作品的如老舍、刘延陵、徐訏、力匡、杨际光,一直到丁云、商晚筠都没有被接纳,令人遗憾。”
王润华也指出,新马独立前许多作家被排挤在新华文学的门外,如老舍、郁达夫及胡愈之,也排斥了很多大作家如刘延陵、力匡、杨际光等。“很多作家因为具有外国国籍及其他原因,都没进入新加坡文学史,其他大陆港台作家更是如此,如林淑华、皮述民等。”王润华也提到了王宓文、陈晴山等人,认为他们的被忽略是“对我们的文学遗产是一大损失”。他也提到出生与成长于马来西亚的杜运燮、秦牧,认为“他们逐渐消失在马来西亚与新加坡的文学地图上了”。
王润华说:“新加坡华文文学史没有涵盖完整的已存在的文学史,只是建构20世纪初年以来的白话文学。排除文言文的作家,他们不在我们的新华文学史里,我们新华文学不承认文言文的文学,只限定白话文学。像潘受写旧诗不算作家。他更早写白话小说、无产阶级文学理论、白话诗,也徘徊在新华文学史门外。”
谢征达则认为,新华作家与新华文学可分而谈之。他说:“文学上,若单以作者的‘国族’或‘国籍’界定有失公允。新华作家是作者身份论。在当地居住的年份、认同感以及最实际的准证等都是考量,但更应重视文学内部层面,包括一、作者对新华文坛的整体贡献与付出。二、作者作品的‘新加坡’成分,这比较复杂,如作者在地出版与写作数量,加上写作主题的在地比例与其代表新华文学的高度。三、该作家是否被新华文坛普遍接受也很重要。因此,某作者若只写了一篇与‘新加坡’有关的作品,但其他元素都在他处,那就难以‘新华作家’论述。”
谢征达说,以“新华文学”一词来论,可从单篇作品的主题思考,他以希尼尔《猫语录:吉蒂解放经总促销部编》为例说:“作品中趋之若鹜的‘购猫’热潮,框架却以毛语录风格呈现,但其核心关注无疑是新加坡。作者意图也明确想反映新加坡社会,那这篇作品就可置于新华文学的脉络讨论;相反,若内涵是‘狮城’,但主题思考在他处,就另当别论。”
张松建从不同的历史时期加以分析说:“新加坡独立之前是英国殖民地。这时期有土生土长的本地作家如苗秀、赵戎、君绍,也有南来作家如姚紫、丘絮絮、曾圣提、刘思、杏影、李汝琳。还有来自马来亚、印度尼西亚的作家如鲁白野、刘仁心。考虑到这种复杂的历史情境,文学史家倾向于把那些在新加坡写作、发表和出版的华文文学作品,笼统地称为‘新华文学’,而不必顾及作家的国籍身份。方修主编的《马华新文学大系》,李庭辉主编的《新马华文文学大系》及黄孟文和徐迺翔主编的《新加坡华文文学史初稿》都是采取这种处理手法。”
张松建认为,1965年新加坡独立成了一个实实在在的“国家”,“在这种情况下,包括华文文学在内的‘新加坡文学’就是一种国别文学,采取的是‘民族-国家’的叙事单位。所以,描述独立以后的新华作家或新华文学,应该把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这个‘国族身份’当作一个必要的参照标准。”
“……法律是一个客观标准,但是文化、艺术的问题更复杂,因为它们与人的心灵、精神、想象力密切相关,有主观意识和自我认知。尤其是在全球化条件下,跨国移民、迁徙离散、留学经商变得更为常见,身份的流动性和多重性变成常态,所以有学者发明了‘弹性公民身份’的说法。”——张松建
伍木引述杨松年在《新马华文现代文学史初编》所说:“所谓新马华文现代文学,指的是在1919年五四运动后至1965年新加坡独立前居留或生活在新加坡或马来亚作者以华文写作或者所推动的文艺。依据这个定义,那么凡是居留或生长在新加坡或马来亚作者所写作或推动的文艺,不论其内容是否有关新马的课题,不论其出版地是否在新马,我们都会承认他们是新马作者,承认他们的作品是新马作品,承认他们的文学活动是新马文学活动。”
伍木说:“杨松年强调了作者的‘国族’身份,这种定义与方修和韩素音为马华文学所下的定义不一样。方修强调的是马来亚的本土主题和内容,韩素音强调的是关注新马两地的本土情感问题。但以三者观之,杨松年的定义广为文艺界所接受。虽然杨松年所阐述的是1965年以前的新马华文现代文学,但若将之套用在1965年以后的新加坡华文文学上,未尝不可。”
伍木说:“放眼当今世界,每一个国家的文学创作是该国的文化积累,也是软实力甚至综合国力的测量标准之一。没有人或机构规定‘新华作家’或‘新华文学’就必须有一个国族身份,这完全取决于文学选集编者对于新华作家的定义。”
伍木也以1970年出版的《新加坡华文文学作品选集》及同年出版的《新加坡15诗人新诗集》这两本最先在“新加坡华文文学”或“新加坡作家”名义下出版的文学选集为例说:“里头所收入的作品,都是属于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的创作。”又如1982年由台湾作家柏杨主编的《新加坡共和国华文文学选集》及《南洋商报》出版的《吾土吾民创作选》,入选作者都是新加坡公民。至于2006年,新加坡文艺协会、新加坡作家协会和锡山文艺中心联合出版的《新加坡华文作家传略》所收入的新加坡作家,绝大部分是新加坡公民。
作家的双重“文学公民”身份
美国华裔作家哈金曾说,希望自己“既是美国作家又是中国作家”,拥有双重“文学公民”的身份,我们又该怎么看待这种说法?对于本地新移民作者而言,他们可以“既是中国大陆作家又是新华作家”,或是“既是台湾作家又是新华作家”吗?
对于作家的双重“文学公民”身份,伍木说:“从宏观的角度来看,作家身份是可以有双重或者多重身份,如同时兼有马来西亚和中国作家身份的杜运燮就是例子。早期南来作家如姚紫,他从福建省南来新加坡之前,已经是一位作家,而在南来之后,他一直定居新加坡,姚紫毫无疑问是新加坡作家,但若把早期的姚紫也归类为中国作家也未尝不可。陈大为编选马华文学大系时,总是把苗芒和君绍两位新加坡作家的散文作品编选进去,这就是一种文学双国籍的承认方式。”
但伍木也指出,尽管作家可以享有“双重国籍”甚至“多重国籍”,但是,来到文学选集、作家传略或者文学奖之类的遴选准则时,要不要收入这些跨国界作家的作品,或者让这些跨国界作家的作品参赛,则完全取决于个别主编和主办单位的认知和决定。
在谢征达看来,“作者有绝对权利拥有双重‘文学公民’”。他认为,“今日全球华文作家甚多,他们跨越国族、种族的界限。全球化推进使我们必须调整检视华文作家的目光。如严歌苓出生上海,却坐拥美中各类小说奖殊荣,聂华苓获颁美国杰出艺术贡献奖,同时也拥有中港台等地的认同。哈金亦然,他透过写作走出中国,成为美国作家,从生活与文化越界间洞察移民的困难与挑战,文学地方上的双重关怀清晰可见。”
谢征达也以旅台马华作家为例说:“陈芳明的《台湾新文学史》中将王润华、李永平、钟怡雯、陈大为、黄锦树等人著作纳入台湾文学脉络,称他们为‘不容忽视的声音’,肯定他们在台湾文坛的文化位置,并能丰富台湾文学的内涵。”
谢征达也思考了近年来新加坡广被讨论的新移民议题。他说:“对于本地新移民作者,在文学身份上应该再宽容一些,他们可以从中国大陆、台湾,甚至是马来西亚过来的作者,但身份上不一定须要强制归类在某个文学场域。如悯舟的《陪读妈妈》小说主题关心新华社会与文化,如此会比放置中国文学场域讨论来得合适。当世界各地文学开始接纳不同的声音,打开视野欢迎各地作家进驻时,新华文坛应以接受、学习并且丰富新华文学的内在意蕴为目标,开启众声喧哗的新场域。”
张松建说:“哈金的作品准确地说是游离于民族-国家之际的‘离散学’。当他归化入籍,成为美国公民,他的文学作品严格说来是‘华裔美国文学’,而不属于‘中国文学’范畴。法律是一个客观标准,但是文化、艺术的问题更复杂,因为它们与人的心灵、精神、想象力密切相关,有主观意识和自我认知。尤其是在全球化条件下,跨国移民、迁徙离散、留学经商变得更为常见,身份的流动性和多重性变成常态,所以有学者发明了‘弹性公民身份’的说法。”
张松建认为,“文学公民”是一个隐喻说法,可以有双重甚至多重身份。一些本地新移民作者,获得了永久居民身份,但是仍然保有原来的国籍,他们可以自由游走于几个国家与地区之间,这就会出现“既是中国大陆作家又是新华作家”、“既是台湾作家又是新华作家”这种有趣的现象。从世界文学史上来看,这种情况非常常见,例如19世纪的俄国作家果戈里、屠格涅夫长期住在法国。20世纪的捷克作家米兰昆德拉移居法国,美国诗人艾略特移居英国,英国诗人奥登迁徙到美国。
王润华以自己为例说:“作家常常不需公民权进入文坛。我自己就享有台湾、马来西亚与新加坡多种作家身份证。台湾与马来西亚的文学史、作品选集都选我的作品,不会因为我是新加坡籍而被排挤。在英国,很多原是外国籍的英文作家,如澳大利亚的哥顿,美国的艾略特、詹姆斯、朗飞罗,都供奉在西敏寺大教堂里,印度诗人泰戈尔的英文诗也收入《牛津英文诗选》中。即使在台湾,很多新马作家都写进台湾文学史里。中国大陆的中文文学选集,也接纳新马作家。”
王润华说:“新加坡是极端国际化的城市,文坛也要开放,与本地有关系,有成就的作家,不论国籍身份,都可接纳。”
应否强调新华文学本土性?
说到二战后前辈作家们大力主张新华文学本土化及在地书写,张松建说:“新华文学的本土化有其特定的历史环境和合理性,须要辩证地认识和思考。从1920年代的‘南洋色彩’的讨论,到不久之后的‘马来亚地方作家’的倡议,从1947年的‘马华文艺独特性’的论争,到1956年的‘爱国主义大众文学’的提倡,再到1982年的‘建国文学’的号召,新华文学的本土化历程,至此已构成了一条清晰可辨的线索。放到当时的历史境遇中来观察,这些文艺话语的目的和针对性是不一样的。早期的目的是辩难侨民文学,提倡关怀本土。后来,是反对殖民主义,追求独立建国。再后来,是在国家独立以后,呼吁作家从事民族—国家的文化建设。苗秀、赵戎是主张新华文学本土化的先驱,苗秀的《新加坡屋顶下》《火浪》《小城忧郁》,赵戎的《在马六甲海峡》《芭洋上》《海恋》都是很好的作品。”
张松建认为,本土化是一个“文化政治”的概念,它不是文艺自身的标准,“怎么写”其实远比“写什么”更重要。我们须要把自己从“本土化”的单一论述中解放出来,面向新华文学的奇异世界,展开文本、历史和理论的对话与辩难。
王润华以只书写印度的英国作家吉卜林,以及写亚洲的康拉德、毛姆为例子说:“文学成长以后,所写的土地,不论本土或世界任何角落,所写题材是人类还是自然,题材不论。”
谢征达认为:“战后到1950年代左右,当时的‘本土’作家有着强调身份的‘必要’,又或在建国初期,新加坡文学要在世界上推出新的姿态,1980年代建国文学的强调或属一种策略。至今时今日,谈论‘在地’、‘本土化’虽非‘必须’,但也是一种‘发声’,让世界稍微听到小红点文坛的声音。”
伍木说:“早在战前,马华文坛上已经有不少有识之士先后提及本土化的问题,曾圣提在《文艺周刊的志愿》一文中表明提倡‘南洋文艺’的理想,他呼吁‘以血与汗铸造南洋文艺的铁塔’,已成为新马华文文学史上提倡南洋色彩的经典口号。文学的一个特质在于反映现实,而无论是小说、散文和小说,新华作家很早就认识到必须建立自身的主体性。所谓的文学的主体性,不外建构自两个方面:一、主题思想与内容题材上的主体性;二、艺术表现上的主体性。前者维系于本土现实,后者维系于本土语言。”
作品内容与国族身份
作为移民社会,新加坡近年来引进的新移民为数不少,也有狮城过客来去匆匆,但因为曾经客居新加坡,有了新加坡经验,也因而书写了新加坡回忆或是新加坡故事,这样的作品算不算新华文学?其作者又算不算新华作家?
王润华说:“如果这位作家只写过三几篇,作品也没独创性,也没巨大读者群与影响力,读者与评论家都不接受,就别谈作者算不算新华文学了。文学的属性需要时间的考验。”
张松建说:“如果这位作家的创作历程,集中在新加坡独立之前,那么,这当然可算是新华文学。如果作家的文学生命,主要活跃在新加坡独立之后,只是从外国移居新加坡一段短时间,又前往其他国家,再离散,再移民,或者回到原先国家,那么这种文学作品,就很难划入新华文学名下,而只能算是‘离散文学’、‘侨民文学’、某国文学的‘域外书写’。方修主编的《马华新文学大系》收录的许多作品,都是早期的侨民作家,他们都是跨国流动的过客。但是,新加坡后来变成了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新加坡文学’作为一个国别文学,作者的国籍身份就比较重要了。
但张松建也说:“一个作家的国籍身份与其文学作品的质量之间,毫无因果关系。判断一部文学作品写得好不好,读者应该直接面向作品本身,细心阅读,深入思考,然后,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而不应该盲从外在的标准。过分强调国籍,这也是‘身份政治’的执迷,当然会问题重重。”
在谢征达看来,“书写在地回忆或故事,其作品可算新华文学,但未必是新华作家,如老舍的《小坡的生日》及战前南来作家的某些作品,虽应纳入新华文学的讨论,但若视为新华作家就过于牵强了。”
伍木以英国记者亚历克斯·佐西为例说:“亚历克斯·佐西的纪实文学《李光耀——新加坡的斗争》,内容虽是关于新加坡独立后20年的政治发展,但我们不应把它归为新加坡文学作品,它属于英国文学。旅居新加坡的日本官员筱崎护的纪实文学《新加坡沦陷三年半》,内容虽环绕日治时期的新加坡,我们却不能因此视为新加坡文学。它属于日本文学。美国记者斯诺所写纪实文学《红星照耀中国》(又名《西行漫记》)虽描述1930年代陕北延安,中国陕甘宁边区仍处于游击队状态的中国共产党的情况,但不应视为中国文学作品,而是美国文学。”
相反的,设若作家具国族身份,作品在内容上不涉及新加坡,书写的都是异域或是“普世性问题”,这样的作品又算不算新华作品?
回应这个问题,伍木说:“希尼尔的《将军泪》,内容写的虽然是1970年代的越南内战,主题思想是普世的反战和人道主义精神,但由于希尼尔是新加坡公民,所以《将军泪》绝对是新华文学,而不是越南文学。柳北岸欧游归来写成旅游诗《十二城之旅》,这本书当然也归为新华文学。尤今写过多本游记,这些作品在内容上不涉及新加坡,书写的都是异域或是“普世性问题”。由于尤今是新加坡人,所以这些游记都是属于新华文学作品,而不可能变成非洲文学或者南美洲文学。1980年代和1990年代,新加坡华文作家写过难以计数的旅华诗篇和散文,作品在内容上都是紧紧地维系在中国大陆上,发思古之忧情。由于这些作家的国族身份是新加坡人,同样的,它们也不能被归类为中国文学,而是新华文学作品。”
谢征达说:“作品内容上如果连隐喻也没有,或可看出版地、读者群、影响面向。例如某作家写散文关系到教育的成败,该作品在新加坡出版,对象明显为新加坡读者,那就不一定完全排除在新华作品之外。当然,若完全没在地影响力,那就不好放在新华文学作品讨论。”
王润华说:“英国作家毛姆、康拉德、吉卜林都写英国以外,海明威《老人与海》及很多作品也不是写美国,一样成为英美大作家与世界经典。文学作品的艺术性成就,震撼人心的共鸣力量决定,与写不写新加坡国内的题材无关。”
张松建说:“一个具有新加坡国籍的作家创作的华文文学作品,不管内容是否与新加坡相关,都应该毫无异议地划入新华文学范畴内。不能苛求作家的每一个作品都时时刻刻与本国有关。从世界文学史看来,本国作家写外国题材,并不少见。吴承恩的《西游记》写了许多外国异域的妖魔,但它仍然是‘中国文学’。老舍的《小坡的生日》写的是新加坡故事,但它是地地道道的‘中国文学’。许地山写了一些南洋背景的短篇小说。美国作家赛珍珠的小说《大地》写中国农民王龙的故事。德国作家布莱希特写了剧本《四川好人》。法国作家伏尔泰写了《中国孤儿》。奥地利作家卡夫卡写了《万里长城建造时》。俄国作家托尔斯泰的小说《卢塞恩》写的是发生在瑞士小城的故事。所有这些作品,都是他们自己国家的文学。”
(本文书的封面图片皆取自互联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