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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到了这份上,他还不松口。只剩条缝的眼皮底下,白被单等着被掀起一角。他肯定瞧不见围在病床周围的人的脸,但我知道他在寻找,试图感知我仍在他左右的气息。所有人都在掩面哭泣,生离死别,总是叫人神伤。我晓得,他仍舍不下,但他舍不下的,不是我。虽说我们朝夕相处,一起来也一起去。没有人可以替代我的位置,真的。某些紧要时刻,他难以取舍时,或在思考如何下笔,如何用字;或在不得不“屈从”于某个情势时(他后来这么坦承过一次),才向我吐露些许心声。从前不是这样。现在,他已是一位公认的享有盛名的作家——这是他也沾沾自喜的身份,更不必说举凡琴棋书画诗经史地他展露的“才气”而获得的头衔,说到底就是笔头的本事。他增添一分殊荣,予我,却是几度夕阳红,几许沧桑。注定了与名作家的紧密关系,比起他的亲人,他身边的任何人,故知新交,乃至传言的他情人,没人能和我比拼对他的了解。真的,我再说一次,没有人可以替代我的位置。我俩本该一起来一起去,分秒不差。可叹的是,却不是常人所理解的“生死与共”,与我——咳咳咳,不能百分百满满的认同。开始也觉得必是如此,魂不离身嘛。后来才晓得并不尽然。活人,死人;人活人死;活死人或死活人。看似两码事,但因某原由,从某方面来说,在什么还活着什么已经死了之间,不也存在人心自有公论的一条界线么?将心比心——咳咳,当他不再将我记挂,我曾经是充满忧伤,还屡次尝试去挽救那仅存的一点心性。后来,绝望之余,我早当他已死,只是他本人并不知晓。今天,都到这份上了,再不说我也会遗恨万年啊。作家本是都靠作品说话。但有的人不论写大街写小巷写枪决写强权写传略写伟人……写什么都好,谈古论今,一抬头把自己也套上。越是套上,越是让人感觉他与国家机器比肩并进,他与繁荣和谐亦步亦趋,他是钦定的功不可没。惟其如此,他也越是将我忘却,将我丢得彻底。我说的,正是给以证明——有时我也想不通——他和我并非生死与共。特别是他喜欢照相的镜头前,他倒好,我却已无处藏身。为顾全他的诸种名分,他得意,他蹦蹦跳,我只好在字里行间躲藏,假死,无法真死去。有时撇不住了,我戳点他的脑末梢神经。当夜深人静,回到当年所追求的,纯粹且无畏的意气风发,字字句句,粪土当年万户侯的那种境界。初初,他还面有赧色,似有愧意。后来,唉别说我被冷落,他将自我也忘得一干二净,只剩个虚假的欺名盗世的空壳。真的,到这份上了都,再能期望他什么?对我?对文字?对历史?留给人世一半句真心话……咳——松这一口气,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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