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云- 为什么要去天涯海角

斯必尔角,“加拿大从这里开始,或者在这里结束,取决于你往哪里走。”(余云摄影)
斯必尔角,“加拿大从这里开始,或者在这里结束,取决于你往哪里走。”(余云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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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必尔角,圣约翰,纽芬兰……尽头或开始,就是它们永不消退的魅惑?

才9月中,斯必尔角(Cape Spear)的风就只能以凌厉来形容,也许一年四季都是这样,大西洋的强风吹得人几乎站不住,也让已特意穿上薄羽绒衣的我缩起肩膀发抖。

没有选择,既已踏上纽芬兰(Newfoundland)的领地,岂有不到斯必尔角之理。纽芬兰是加拿大最东部的岛屿,斯必尔角是美洲大陆最东端,它是天涯海角啊——谁能抵抗这样的诱惑?

去年9月一个黄昏,我曾站在另一处天涯海角的冷风里:里斯本往西40公里的罗卡角(Cape Roca),欧亚大陆的最西端。不过,罗卡角是濒临大西洋的一处高140米峭壁,眼前的斯必尔角,却是一大块优美地伸出陆地的海岬。

天涯海角长得都有点像:岸边缓坡上孤零零耸立一座红白两色的灯塔,外加一个观光局的小平房。斯必尔角这座1836年的灯塔更古老些吧,可罗卡角无疑更出名,那里有一座刻着古代葡萄牙大诗人卡蒙斯(Camoens)著名诗句的纪念碑:

陆止于此 海始于斯

耳边是山崩地裂般的巨响,不知是风吼还是大西洋浪头撞击崖岸的轰鸣。“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虽然在纽芬兰景点中排名第一,无敌景色并没多少人来欣赏。这一点它也和罗卡角一样:冷冷清清却壮美无比。

9月在纽芬兰已是旅游淡季,旅行者寥寥。即使不是淡季,这里也很少专程而来的游人。来到纽芬兰的少量华人游客,则多是留学生或已定居加国的移民。

Newfoundland一词,拆开来就是New Found Land,“新发现的土地”。如果说奔向罗卡角,是受卡蒙斯的感召,为倾听大航海时代的历史回响。站在斯必尔角,面向望不到的彼岸,你会想:五个世纪之前怀着梦想从欧洲大陆远渡而来的人们,就是在这里登陆的吗?鲍勃·迪伦唱:“一只白鸽要飞越多少重海,才能在沙滩安眠”,一个人,一个族群,需要怎样的勇气才能将自己投向茫茫大洋?

去一个地方总有导因,何况还是如此遥远的海角,一个出了港城还相当原始荒凉之地?纽芬兰对我的诱惑,是通过阅读层层叠加起来的。

最早知道纽芬兰,是多年前在某本杂志上看到一段描写:每到夏季,总有几百座脱离了北极冰原的大大小小冰山,在格陵兰到巴芬湾的海面漂流,一座座闪烁宝蓝色莹光的冰山顺流而下,有些冰山上竟站着北极熊!为目睹奇观,有些人每年密切关注,一旦有冰山途径纽芬兰海域的消息立刻坐飞机追去,常常赶到时已经错过,唯有极少数幸运儿才得一见。动物的感知力有时超越人类,随冰山漂流而下的北极熊应该懂得这是一趟有去无回的旅程。这段描述在我头脑里留下的画面太绝美悲壮了。世上最动人的这一自然奇景如今已然消失。

第二个诱惑由一本画册里的照片引发。那是一张幽暗沧桑古老市集的影像,在如今纽芬兰与拉布拉多省首府圣约翰(St. John's)的水街上,而水街,拥有“北美洲最古老的连续存在的街道”之称,这样的字眼叫人怦然心动。如果稍作探究,知道作为当年英国第一个海外殖民地,纽芬兰也被称为“大英帝国的开端”,了解它有复杂历史和独特地貌,它是最后一个加入加拿大却至今最不像加拿大的地方,将它作为一个旅行目的地也就不奇怪了。

飞向纽芬兰的最后动力,来自去年读的英国作家简-莫里斯(Jan Morris)的《世界——半个世纪的行走与书写》,书中有一篇专写圣约翰,劈头就说:“纽芬兰的圣约翰是我在加拿大最喜欢的地方——也是我在整个世界上最喜欢的地方之一,对我的口味而言,它也许是北美洲最令人愉快的城市。”

糅合记者的敏锐直觉和作家的个性,又带着音乐般抒情感,莫里斯的鲜活文字,将圣约翰这个族裔混杂的渔港之城的强烈个性,写得让人眼花缭乱心向往之。

莫里斯当然也到了斯必尔角。她说,她享受地游荡于圣约翰这座城市,却始终意识到这里的生命和历史从来没有轻松过。魅力之下藏着苦涩。圣约翰在不止一种意义上是一个无遮无蔽孤立隔绝的地方。

“一天下午,我驱车出城几英里去到斯必尔角,让自己短暂地成为北美大陆最东端的人,我站在冷风中思考,背后除了大洋别无他物,面前展开的是加拿大那极度广阔的岩石、森林、大草原和山岭,几乎伸展到想象所能达到的尽头。圣约翰是一切事物的边缘,一切事物的尽头和开始。一出市政厅,就能看到横穿加拿大的公路的零英里标志牌。”

“加拿大从这里开始,或者在这里结束,取决于你往哪里走。”海岬上立着一块幽默又哲理的牌子。斯必尔角,圣约翰,纽芬兰……尽头或开始,就是它们永不消退的魅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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