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联合晚报《拍案惊奇》专栏撰写40年来的各类罪案,不知不觉已有三年,如今要结集成书,先出版《警匪喋血》和《悬案疑云》两个系列,在重新校审和润饰稿件的当儿,感触良深。
要感谢晚报总编辑李慧玲给我机会“练笔”,退休之前的十多年,在联合早报伏案审稿、排版和打题,常自我调侃是“改稿机器”。伴度漫长黑夜的是文字,纠缠不清的也是文字,却始终定格在“改”的范围,跟文学创作背道而驰,越行越远。
早报《说黑道白》专栏,间接成了跟昔日战友、同行以及警界朋友的“联络站”与“传声筒”。晚报专栏则让旧案“重见天日”,天天连载,虽有点压力,可也恰好填补了“无所事事”的岁月,激发了写作的动力。尽管那些文句还是摆脱不了新闻的格式;三句不离本行,几乎是一辈子在做的事,若要当成是另类非主流的“特色”也未尝不可。
我国今时今日治安良好,法律严明,举世皆知。犯罪率偏低,并非理所当然,也非凭一朝一夕的工夫,或者侥幸得来的。严刑峻法得经历不少挑战,不断修正和审视,然后按部就班,才能顺理成章,完善法令和加强执法。
七八十年代可说是本地犯罪“浪头”最汹涌的时期,一宗又一宗的真实血证,不寒而栗的血腥画面,枪声刀影的暴力场面,心惊动魄,毛骨悚然,历历在目……最终,一切都灰飞烟灭,但历史记载着事实,永远不能泯灭。尤其是那些轰动社会的悲剧和惨案,更是勾起年纪相仿的一辈的回忆。
犯罪与意外新闻,经常引起一些误解,个人认为,这类新闻其实是社会危机的信号,人性丑恶的裸露,欲望爱恨的宣泄,以及最底层市民和老幼弱者求援无助的悲呼与呻吟。
那些指责犯罪与意外新闻侵犯人权,影响司法裁判,干扰警方查案,腐蚀纯洁心灵,甚至造成更多罪案的观点,欠缺正确的论据,亦无公平的准绳。因为,记者从不曾“制造”犯罪新闻,犯罪大多有其社会和个人因素。
何况,在法治社会里,绝不可能容许“制造”新闻,意外组记者有时像是在“走钢索”,战战兢兢,生怕一时不慎,招惹非议,甚至官司缠身。记者的天职是通过报道,警惕世人,勿重蹈覆辙。
透过警方人员的行动,观察作奸犯科者的不法行径,目睹为非作歹者的下场,更使我坚信,尽管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真理仍在人间,最终仍是邪不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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