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1年底考完所有的校内和校外试卷后,趁着难得的短暂歇息机会,我乘搭南下新加坡的夜班火车,准备在一位自17岁起便成为笔友的家中住上几天。
那名笔友,便是那些年以“牧羚奴”作为笔名的陈瑞献。因为他会在丹戎巴葛火车站接我,为免认错,先前我已在信中详细描述我会穿什么颜色的衣服出现,桥段一如老电影里的笔友初会情节。在写那封以衣饰穿戴作为鉴识的信时,其实我也在窃笑,怎么会这样浪漫派?亏我还是一心想朝现代诗发展的志气高昂文青呢。
而向来高举现代诗大旗的牧羚奴,收到我那么老土的婆婆妈妈信,可能也后悔答应让我在他府上做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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