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盈:昔日虎探 又折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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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名昔日的虎探走了。

他不是大人物,却为岛国的治安做了不小的贡献。他名叫亨利汤马斯(Henry Thomas),大半辈子跟黑道分子与强盗悍匪周旋,在刀剑枪弹之中出生入死。

华文报记者当中,相信只有我常联络他,套取内幕与资料。首次见他,他在前乌节路警署(乌节路地铁站现址)担任刑事调查官。他曾在刑事侦查局马来及其他种族帮派调查组服务,调任匪党取缔组后,声名大噪。

他的辉煌战绩包括:1975年于海格路枪战通缉犯“刀疤卡”。当时,他带了三名警探在工地埋伏,没想到遇上连干两案,开了三枪伤人的“刀疤卡”。狭路相逢,警匪枪战,枪匪受伤,乘黑逃去。当晚到场采访,记得是风狂雨打的黑夜,警方封锁现场数个小时,冷得我直在凉风中颤抖。

逃跑不到三个月的“刀疤卡”后来在泰马边界被捕,押返岛国被控与警驳火,以及持枪伤人等重罪。他最后成为军火修正法令(1973年)第一个判处死刑的人。

另一起案件是大破恶名昭彰的“泳裤党”,这个偷抢团伙由四个蒙面匪徒组成,干案时仅穿泳裤,持刀潜入民宅,捆绑或威胁屋主及家人,抢财劫首饰。

仅仅两年半时间,四匪作案200余起,另200起案子也怀疑跟他们有关。匪党取缔组是专门对付有组织犯罪,以及拥有枪械军火的单位。在接获报案后,成立专案小组,亨利汤马斯即为主将。

经年的调查,掌握情报后,警方知悉一个工程公司的司机,不时拿一些电器、手表与首饰贱卖给同事。专案小组扣留了这个司机,在其住家起获失窃的首饰,揭穿了他是“泳裤党”匪徒。他的三个同伙跟着一网成擒,他们都超过40岁,已有家室。

法庭以四项控状提控他们:三项持械打抢与一项抢劫伤人,法官鉴于四匪犯案如山,不得不严惩。四匪最终判监共64年,各须打鞭36下(每项罪名9鞭),总计是144下鞭刑,以总刑罚与犯案次数而言,打破了地方法庭的纪录,鞭刑之重,亦前所未有。

亨利汤马斯因这两案获颁奖状,他在1983年辞职。我在数年前巧遇他跟李乃光等几位退休警官聚聊,70来岁的他,满头白发与瘦削个子,跟昔日的高壮浓发,简直判若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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