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华:“专使”的 背叛

订户
赠阅文章
订户专享 赠阅文章

早报新添“赠阅文章”功能!凡早报VIP会员,每月可赠阅 5 篇订户专享文章。

了解更多

字体大小:

亨利·詹姆斯的长篇巨制The Ambassadors有了王理行的新译本——《专使》。小说讲的是来自美国的“专使”斯特雷瑟奉纽瑟姆太太之命前往巴黎,欲把“浪荡子”查德带回美国继承家业。奇妙的是,故事来了个“反转”,斯特雷瑟自己也迷上了巴黎, “倒戈”站在了查德一方。他看到的纽瑟姆太太之子查德,不但不是他想象中的堕落颓废样子,而且变得优雅得体。查德身边的巴黎贵妇德·维奥内也不是所谓的“坏女人”,这个比查德大很多的夫人就像欧洲文明“导师”,把美国小子查德调教得更加俊朗迷人。斯特雷瑟眼见这些,他羡慕查德和朋友们在巴黎的自由生活,他忘记了自己的使命,他鼓励年轻人及时行乐,按照自己的意愿去生活。


斯特雷瑟和富婆纽瑟姆太太关系非比寻常,他是她再嫁的对象,这个“专使”按理说是最可靠的。但人心是最不可靠的,斯特雷瑟最终成了“叛徒”。斯特雷瑟的巴黎之旅,可以说是他的“自我发现”之旅,这个旅程诱发了他的内心向往,如同把他从“保守美国”揪了出来,吸了一口欧洲新鲜空气,这个新鲜空气对他是一种“奢侈”但不是一种“必需”,因为他毕竟醒悟得太迟了,他55岁了,最佳年华已逝,从头再来是不可能了。他这一生的遗憾只能从查德身上得到“替代式”补偿。他最终恋恋不舍但又义无反顾地离开巴黎,回到美国、回到富婆那里,去当查德的继父。查德这个人物写得非常神秘,一阵风来,一阵风去。毛姆《刀锋》的男主角拉里显然受到查德的影响,不过,毛姆让拉里走得更远。查德和拉里都平静悠闲,日子过得丰富但不壅塞,总是那么绰绰有余,不紧不慢。

订阅登录,以继续阅读全文!

LIKE我们的官方脸书网页以获取更多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