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不明白的是,为何有那么一群人,包括大人和小孩,喜欢将他们犯罪的证据录影录音,然后上载到社交媒体让全天下观赏。从在校园欺负同学、非礼强奸、破坏公物,到危险动作,他们一而再找“帮凶”录制(或自拍),然后迫不及待上网公诸于世。是因为无聊?急于出风头?还是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做错事?抑或他们生活中已没有对与错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