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三:车牌物语(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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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马路上看到各式各样型号的车,挂着各种车牌,车牌就是故事,值得硏究。原来当汽车早期首度进入香港时,当时没有电脑,而且就区区那么几辆,为了行政管理,每辆车就安排一个号码,以四个数字故上限是一万减一。


若干年后,车的数量稳定增长,于是就引进了两个英文字母加上四个数字,当时就用HK两个英文字母,但一万减一的上限很快就要用完,一个临时的安排就用XX为第二系列的两个英文字母,然后就开始从26个英文字母以AA开始到ZZ,除去HK及XX,可以提供超过670多万个车牌。


从60年代开始到现在,两个英文字母的车牌已经用到WA,其中因为须要安排政府专用车辆而征用了AM系列,故今天在香港如果你看到车辆,包括警车等都是挂AM车牌,但特区政府首长的专车则没有车牌,只挂上了特区徽章,三位司长专车分别挂上两个英文字母CS∕FS∕SJ,大法官专车挂上CJ,皆没有数目字。局长(相当于新加坡的部长)及常任秘书专车皆用AM加上单或双数字车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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