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思良: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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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来工作的公司,做半导体行业的,老板几十年前在香港白手起家,逐渐把“摊子”做大,成为上市企业,保持了连续30年的盈利纪录。后来他退休了,却并没有让自己的儿子或其他亲友继承产业,而是由现有管理团队继续“发扬光大”。这样的胸襟和操守,使我觉得他很了不起,从心底尊敬他。


东方习俗,包括华人,前人开创的实业资产,多倾向于走家族企业的路子,代代相传,像李嘉诚那样的大企业家,或是本地的大银行家,都是如此。并非不可取,也无所谓对错,说是“肥水不外流”的文化使然,恐怕也不为过吧。


娱乐界让自己的子女接班是颇为普遍的现象,东西方皆然,不过这种“接班”不牵涉到实体或财产,最多是利用人脉关系,“同个屋檐下吃同一碗饭”而已,后辈的表现,有好有坏,最终靠自己的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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