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当年初出茅芦,年少轻狂,仿佛有无穷的时间和精力,交了个浪漫的女朋友,正是织梦的日子,每天都尽做些无聊事,去酒店壁画数人头,到岸边乱石听涨潮,回想起来,也不禁轻骂自己一声胡闹。
我俩突发奇想,要尝尽不同的鸡尾酒,每星期找一家酒吧,随机选一种鸡尾酒。那时传统鸡尾酒不多,要逐一尝遍,看来也不是难事。选鸡尾酒的原因,除了品尝它独特的味道,也被它灿烂的颜色所吸引。相约不要预先做功课,要的是当场的神秘感。
出师不利,首先抽到“草蜢”,虽然浅绿色讨喜, 无奈两人都不喜欢薄荷味,喝得很是勉强。接着更糟,喝的是“血腥玛丽”,女友讨厌那番茄味,终于我一人独喝两杯,有点扫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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