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验尸官研审死因时,经常在庭上宣读死者的遗书。


当中有个饮弹自尽的劫匪“番薯”,其遗书颇引人深思。


29岁的“番薯”,涉及多起持枪抢劫案,还开枪杀死一名店主。他出入监狱多次,是“四人匪党”之首,被列为通缉要犯。


1970年7月,他跟一个同伙在大巴窑5巷租房栖身,警方接获情报,先派女警卧底探风,证实两人在房内后,大队警察深夜展开围剿行动。


那时,我初入报界不到三个月,有机会到现场采访警匪可能驳火的场面,十分兴奋。我跟同事抵场,已近午夜,镇暴队早已拉开封锁线,上百居民只能在线外围观。一批干探与戴头盔和防烟面罩的镇暴武警,在第64座组屋三楼公共走廊埋伏。扩音筒反复播放劝降警告;在毫无反应后,警方发射催泪弹,烟雾弥漫中,夹杂着枪响。


不久,一辆消防车开抵,架起云梯,但见一个汉子脱剩底裤,被警员押上云梯。他一落地,警方立刻替他上手铐,押往一旁盘问,他原来是“番薯”的同伙“小傻”。


跟着,又传出几下枪声,干探冲入屋里,拖出一具尸体。 这时,警方发言人来到现场,公布死者身份,他即为“番薯”。警方相信他是在重重包围下,无路可逃,开枪自杀。


警方从他的后裤袋内,找到一封写好的遗书。“番薯”没正式念过书,中文是在坐牢时自修的。他在遗书内感怀身世,“控诉”上天对他不公平。他自称三岁时,父母离异,将他当成“废物”,丢给祖母抚养。十来岁,祖母去世,他无依无靠,开始闯荡江湖,打家劫舍。


他声称走上死亡这条路是环境所逼,他似乎意料到“出来走总是要还的”,因此准备了遗书。他也意料到遗书会在报上发表,他说他不是要博取同情。他悲叹:一个失去父母教养的孩子,没有受过教育的孩子,最后的结果只有一个“亡”字!


他痛骂父母残忍,却渴望可以见到他们。警方后来联络了他的父亲,但父子已是阴阳永隔。老人家在庭外接受访问时,不胜唏嘘,喃喃自语:子不教父之过,难道他本身没有错吗?


“番薯”将过错推给双亲与社会,非但不思悔改,还至死也不认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