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当性感女星玛丽莲·梦露为电影《七年之痒》做宣传时,她的白色连衣百褶裙的裙摆突然被一阵疾风掀起。她下意识地按压裙摆,无奈欲盖弥彰,群底风光在顷刻间一览无余。摄影师在关键的瞬间按动了快门,一张裙底春光照就此诞生。即使过了大半个世纪,这张带着挑逗性的走光照依然令一些男人的巴多胺分泌旺盛,若隐若现的裙底风光显然比寸丝不挂的裸体更具有诱惑力!
近几年来,偷拍裙底的案件屡屡发生,几乎每个月都有一两宗相关的新闻见报。被提控的涉案者大多数是属于人生胜利组的精英人士,当中不乏医生、律师、讲师和大学生。他们用来偷拍的工具已经从一般的智能手机晋升为可以暗藏在鞋里的针孔摄像头,让受害者在浑然不知的情况下被偷拍。每逢有偷拍裙底的案件见报,总有人问道:裙底有什么好看的?犯罪者冒着身败名裂、锒铛入狱的风险,就只是为了偷拍“可远观不可亵玩焉”的裙底风光,的确让人感到费解。然而,只要做深一层的分析就不难理解犯罪者背后的诱因和动机。
现代的女性越穿越少,大街上、地铁车厢里总有袒胸露背、露腹现臀的女人;各类色情信息和视频如野火燎原般充斥着网络世界,他们大可以在不犯法的情况下,肆无忌惮地消费这些内容,何必铤而走险?然而,对于有偷拍偷窥癖好的人来说,“不犯法”的色情消费反而不能满足他们的“性趣”,唯有违法并侵犯他人性隐私的行为才能给予他们更大的兴奋和刺激。这就如圣经箴言书所言:“偷来的水是甜的,暗吃的饼是美味的”,这是让他们沉溺于此癖好的一大诱因。
有人认为偷拍和偷窥事件是男权社会下对女性的物化,将女人当作一个被玩弄的对象。其实,性幻想才是犯罪的原始动机。色情网络的毒害固然是罪魁祸首,但不幸的人生遭遇也是诱因之一。有些人在年幼时被性侵犯,但又没有得到及时的心理治疗和辅导,因而形成一种报复的心理或不可抑制的性癖好。他们没有足够的勇气去采取比较严重的犯罪行为,于是就通过隐秘的偷拍或偷窥行为来发泄自己的欲望或愤恨。他们在偷窥别人的性隐私时,会下意识地把自己压抑的欲望或憎恨投射到受害者身上,依靠自己的想象,在意念上发泄自己的性欲和攻击欲,从而得到心理上的满足。
目前对付这类罪犯的方法,除了强制性心理辅导外,就是施加监禁刑罚。上了瘾的性癖好如同毒瘾一样难于戒除,重犯的几率很大,而严刑峻法只能治标却不治本,更谈不上防范于未然。唯有加强道德、信仰和人文教育,并普及两性教育的知识,我们才可以在年轻一代的思想中建立起牢固的道德防线和自律能力去抵御色情泛滥带来的冲击,从而达到减少这类罪犯的果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