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在旧金山,迈克有段时间是用英文写作,但他后来发现,“我不是喜欢写而是喜欢用中文写”。没有比迈克这句话更荣耀他写作的语言了,而迈克也从来不曾辜负汉字之美之好。同样有一双手十根手指,但只有他能够手到拿来,一句又一句,一段又一段,一篇又一篇,连图片说明都格外别致,图片因为说明仿佛更生动了,常常令人发出惭愧又满意的叹息。
数十个字就能勾勒一张素描,毋庸搬运四五千字堆砌一幅画像,留白部分任由读者各自填上想象,迈克深谙省略的果效和暗示的乐趣。从前他为香港电影节小册子写的推荐也有这种魔力,有时电影本身还不如他写的好看,可是我们不但一点都不介怀,反倒觉得电影辜负了他迷人的手笔。
《花债》里多的是这种优美手势。他为摩里西信手剪裁出这样一幅剪影:“花样的歌者,慵懒的妖娆有股睥睨人间况味,比愤俗还要冷一点,既不卖账也不稀罕别人卖账,时髦而且文艺。”他替赖纳柯翰画的速写,俨然一帧缩时摄影作品,字里行间铺垫着他心照的日与夜:“最初认识他的时候,他不是先知也不是智者,是个会写字的多情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