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一段在网上流传的视频,大意是说在发展中或第三世界国家发生的贿赂行为,在美国一律被定为商贸习俗,而且都是交给游说机构去执行,没有受贿,只有游说,而且游说是商贸活动的一种习俗。这是不是说美国社会完全是廉洁无贪腐的国家?对不起,非也。
根据一个国际组织刚发布的世界各地贪腐感观指数显示,2020年新西兰与丹麦共享排名第一(指数为88),是世界上最廉洁的国家/地区,然后是芬兰/瑞典/瑞士/新加坡同排第三(85),香港/奥地利/加拿大/英国同排第11(77),日本排第19(74),美国与智利同排25(67)!
换句话说,美国的贪腐情况,根据以上的指数排名,比香港和新加坡更严重。双城记的新加坡及香港各有反贪条例及执行部门, 新加坡有贪污调查局(CPIB),香港有廉政公署(IC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