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铿:当铺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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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几年前经珠海的行长朋友介绍,认识了一个在成都经营当铺的老板刘大哥。尊称“大哥”一来他比我年长很多,再来是以为开当铺的都是黑道上混的人物,俗称“大哥”,加上他不苟言笑,城府颇深,气场很强,看似长老级人物,只好依样画葫芦,和珠海朋友一样大哥前大哥后地叫。后来才知道当地不叫当铺,叫典当公司,有正式的法律规定,只要有东西抵押,小至宝石首饰手表,大至汽车房地产都能当物质押,是最快借到钱解燃眉之急的方法。



香港街上的当铺几十年都没有什么大的变化,一样有着非常神秘的色彩,蝙蝠形的招牌,一个“押”字的“遮羞板”,遮住进当铺江湖救急的客户。掌柜的窗口高高在上,虽然从来没有进去过,相信客户一进去气势已经减了一大半,和古代进衙门击鼓鸣冤有点相似。



根据香港押业公会的资料,当押一般的期限是四个月。四个月后得拿钱来赎回当物,或者在到期日把利息缴清,将期限续期多四个月,逾时不候,当铺有权将当物卖掉变现。当押的利息每月计算,是简单利息计算法,而非复息计算,每月百分之三点五,算起来一年就是42%,是一个令人嘡目结舌的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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