缤纷语文



新加坡早年警长以上的警务官员,一般都是英国人担任,华人把警长称为“大狗”。一些人不明就里,以为这个名称有贬义。其实,“大狗”的叫法来自于早年印尼的华人社会。


早年新加坡有一首顺口溜很流行,说的是当年新客华人为上演酬神“大戏”(地方戏)到“马打厝”(警察局)去办理申请准证事宜。这首顺口溜是这样:


Anjing besar大狗兄,


Saya cakap说汝听,


Minta surat一张字注,


Besok lusa要做戏。


“字”在南洋闽南语是准证的意思,申请准证南洋闽南语说成“讨一张字”。


这首顺口溜很特别,它掺杂了“巴刹马来语”和福建话(闽南语),形象地表现早年新加坡的语言特色,也说明一个问题,新加坡早年不管是在社会生活层面,还是在政府机关通用的语言(lingua franca)是“巴刹马来语”。红毛(英国人)官员,特别是一般要与当地居民接触的中下级官员都得谙“巴刹马来语”以便沟通,这对于今天一些“以英语为母语,合情又合理”的新加坡人来说简直是天方夜谭。


“大狗”没有贬义


新加坡早年警长(Inspector)以上的警务官员,一般都是红毛人担任,二战后才有一些锡克人充任警长,当年华人把警长称为“大狗”,因此在“马打厝”与警长沟通时,就用上巫华混杂的“巴刹马来语”。


早年一般华人新客(新移民)一般没受什么教育,自然就把“大狗”直译为“Anjing besar”,一些不明就里的人,往往会朝坏的方面去想,以为这个名称有点像“狗腿子”一类的叫法,是对警长的不敬。其实“大狗”并没有贬义,也不是故意借“狗”来作为“骂名”,大家搞清楚“大狗”的来龙去脉就不会对它产生误解。


荷唐结合叫法


“大狗”的叫法其实来自于早年印度尼西亚的华人社会,这就不得不说到早期印尼在荷兰的殖民地统治之下,华人对各级执法人员的官衔的称呼。当年印尼唐人(华人)对荷属东印度的行政体系官员的称呼,除了多数是直接以闽南语的对音来音译这些职称之外,还把早期唐山对官职的叫法和习惯带入荷印社会,因此产生许多其实是荷唐称呼相结合的叫法。


这类称呼或叫法,我们可以从18世纪印尼华人公堂档案《公案簿》,以及可称为南洋华人历史孤本的《开吧历代史纪》都可找到其记录。1742年荷印“公班衙”实施“以唐治唐”政策,在巴达维亚(今雅加达,华人称为吧城)设立华人公馆,也称吧国公堂,委任华人出任“妈腰”(Majoor)和甲必丹(Kapitien)等官职,处理华人内部诉讼和裁夺纠纷事宜,1772年开始把有关处理华人事务的记录抄正存档,是为《公案簿》,至今整理出版共28册。


《公案簿》记录巴达维亚唐人之间生意纠纷、家庭或亲友之间的财务和财产继承,以及男女之间婚姻关系等案例。《开吧历代史纪》原为吧国公堂的藏本,其写作年代较《兰芳公司历代年册》更为久远,虽然用语俚俗,但是它是南洋华人海外生活的最早的历史记录,是我们今天研究早期华人社会历史的瑰宝,和《公案簿》一样,其中俚俗用语和称呼是我们今天研究早年华人社会用语的可资凭据的资料。


从《公案簿》和《开吧历代史纪》,我们可以从中找到诸如“大狗”“狗箠”“实狗郁”等词语,在与“大狗”同义的词语还有“大九”“大拘”等不同用语;“狗箠”也有“狗吹”“九箠”“狗棰”等记录;“实狗郁”也另写成“实九郁”“实狗箠”“实狗吹”等。


大的“狗箠”


从“实狗郁”一词的闽南语发音sit-kau-ut,我们很容易得出它是荷兰早期对警务人员的职称“Schout”的对音,早年荷印华人用闽南语来音译,其他写法如“实九郁”“实狗箠”“实狗吹”等,皆出自对此职称的音译。较后出现的“狗箠”“狗吹”“九箠”“狗棰”其实是在日常应用中省略的用法,由“实狗郁”三字词演变成二字词。


后来“狗箠”就被当做巡警的称呼,由于荷印警务人员的荷兰语称呼,假如音译的话不但要有好几个音节,而且对华人来说还佶屈聱牙,十分难发音,因此就根据“狗箠”,加上华人的用语习惯,以大、小表达阶序高低的概念,派生出唐荷结合的职称叫法,“群迷些里”(Commissari)就加个前缀“大”,称为“大狗”,比如“虎盆黎些里”(Hoofdcommissari)位阶较高,就加个后缀“头”,叫做“大狗头”,“实狗郁”(Schout)按秩序位阶较低,以“二”来表达其次,被叫做“二狗”,不过也称为“狗箠”。


荷印华人对警务人员职称的叫法,在新加坡开埠之后,由于荷印华人的迁入,也把他们的习惯用语带到新加坡。比如相对应的警监(Superintendent)就称为大狗头,警长(Inspector)称为“大狗”。


“马打”的眼睛


说到“大狗”,不得不说到新加坡华人还有几个对警务人员的特殊称呼,比如“马打”“暗牌”“三巡”“二巡”等。


“马打”在今天的新加坡还是一个很普遍的日常用语,大家都是用“马打”来称呼警察,其实“马打”这个称呼也来自荷印时期华人的用语,在《公案簿》我们可以看到“傌礁”这个字眼,“礁”在闽南语发音是Da,早期华人移民喜欢用“礁”来作为Da的对音,比如吉打就用“吉礁”来表记,可能是长期跋涉海洋的生活记忆。


“马打”其实是印尼语Mata-mata的简略化的对音,在印尼Mata-mata指的是暗探,在新马的马来语Mata-mata是指警察,当然现在规范化的印尼语警察是Polisi,马来语则是Polis。印尼语早于马来语使用Mata-mata这个词,它构成的基词Mata原是“眼睛”的意思,从这点可以看出此词是取其“耳目”的含义,以此来作为“暗探”的称呼再也恰当不过。不过,华人是用“马打”来称呼警察,至于暗探则用另一个“唐人化”的称呼“暗牌”。


“暗牌”捉“21点”


“暗牌”是土生土长的闽南语,指的是便衣警探,或称为“暗探”。“暗牌”源自于华人的赌博用语,当年华人盛行玩一种叫做“21点”的赌博,庄家和玩家各有一张纸牌正面朝下盖在桌面,不让大家看到点数,直到需要决定胜负时才亮出底牌,这张不公开的底牌就叫做“暗牌”。后来,人们就借用“暗牌”来称呼不露身份的便衣警探,此词活灵活现,充分显露早期华人就地取材的语言天赋。马来语也从“暗牌”的叫法,衍生出Mata-mata gelap这个新词。


新加坡在“红毛手”(英国人统治时期)的时代,高级警官都是“红毛人”,充当“马打”的几乎都是马来人,一些低级警官,比如警曹(Sergeant)、伍长(Corporal),则多数由锡克人出任,警曹在“马打穿短裤”的时代,被称为“三巡”,伍长被称为“二巡”,之所以有这样的称呼是警曹的臂章有三个“V”,伍长的是两个“V”。当然,那个时代的警察局大家管它叫做“马打厝”或“大狗厝”,而不会是什么“Police Station”。


“马打穿短裤的时阵(时候)”,是今天我们对过去古早时代一种戏谑的说法,说着说着,倒有一点“白头宫女话当年”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