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大学时,我曾读过一些了解艺术和美学的书籍,其中一位艺术史学家是赫伯特·里德(Herbert Read),他写道:“艺术作品在某种层面上对人的个性是一种解放;一般上,我们的情感是抑制、压抑的。但是,当我们沉思一个艺术作品,这些情感会立即得到释放。”
我十分认同这一点,也认同里德对“艺术作品”给予的简明扼要的定义。他认为艺术品的存在对于人“并非……理性的,而是感性的”。基本上,艺术就是一种情感,也正是这一点,为艺术添加难以言喻的神秘感。
一个作品是否能对我立即产生冲击,留下难忘的印象,取决于两种特质——神秘感和力量。这也是我初见李绫瑄的作品Status时所感受到的。这一幅高五米、宽四米的巨型、三维混合媒介作品,从地板一直延伸到天花板。从照片上大家能稍微领略这幅作品庞大的气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