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先涉贪被控 马青体部财务秘书加控洗黑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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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综合讯)涉嫌贪污及洗钱而导致马来西亚政府损失超过一亿令吉(约3600万新元)的青年及体育部财务秘书奥德曼,昨天与三名公司董事被控洗黑钱。奥德曼之前已被控受贿3840万令吉(约1400万新元)。

奥德曼昨天上午被押往吉隆坡审理贪污案的特别地庭过堂,其贪污及受贿案件订9月12日开始,分五阶段审讯。

控状指57岁的奥德曼勾结承包商伪造工程报价单,也指示下属支付216万给儿子的公司。总检察署昨天也提控奥德曼及三名公司董事。这三人被控从2012年3月7日至2015年12月11日,通过64次银行转账将1662万令吉汇入奥德曼的户头。

与奥德曼一同被控的,包括42岁的阿都嘉华与42岁的妻子西蒂罗哈娜,以及另一名35岁男子哈米。奥特曼共面对64项控状,阿都嘉华和西蒂罗哈娜个别面对63项控状,哈米则面对一项控状。

他们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0万令吉(约182万新元)或监禁不超过五年或两者兼施。

四名被告都不认罪,地庭法官允许奥德曼以10万令吉(约3.6万新元)保外候审。法官也批准阿都嘉华及西蒂罗哈娜各以七万令吉(约2.5万新元)与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哈米则以六万令吉(约2.2万新元)加一名担保人保外。他们的国际护照都必须交由法庭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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