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国政局 林冠英不认罪 获准34万元保外 订户 赠阅文章 订户专享 赠阅文章早报新添“赠阅文章”功能!凡早报VIP会员,每月可赠阅 5 篇订户专享文章。 了解更多 / 联合早报更新 / 更新 / 2016年7月1日 12:17 PM发布 / 发布 / 2016年7月1日 3:30 AM 林冠英(前)昨天获得保释后,步出法庭时向支持者挥手致意,其父林吉祥紧随在后,给予他全力支持。(东方日报) 字体大小:小中大马来西亚槟城州首席部长林冠英和其前屋主彭丽君昨天因“低价购屋事件”被控,两人否认有罪,各别获准以100万令吉(约34万新元)及20万令吉(约7万新元),外加一个担保人保释。林冠英被控触犯2009年反贪法令第23条和刑事法典第165条(公务员不得接受任何贵重物品或礼物)。第一项有关滥权收贿的控状若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林冠英是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槟州民行党之后召开紧急会议,议决此案出于政治目的,旨在摧毁林冠英,因此后者无须为此辞去槟州首长职或停职。请订阅或登录,以继续阅读全文!请LIKE我们的官方脸书网页以获取更多新信息赞 热词 林冠英 印尼央行出乎意料再调高利率 助稳定印尼盾汇率 缅军重夺边境重镇妙瓦底 泰邀亚细安国家共商缅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