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联邦法院裁决,只有联邦法院才能判定一项法律是否符合联邦宪法,高等法庭无权裁决下级法庭移交的案件所挑起的课题是否符合宪法。
马来西亚大法官祖基菲里阿末在长达30页的判词中指出,《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30条阐明,任何下级法庭挑起的宪法相关问题在移交高庭后,最后都必须由联邦法院裁决。
祖基菲里在判词中指出,根据该条文,高庭法官必须裁决地庭移交的案件是否存在宪法课题。他说,若高庭裁决不存在宪法问题,必须将案件交回地庭审理,若存在宪法问题,则须将宪法课题移交给联邦法院。
请订阅或登录,以继续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