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司法部在针对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的诉讼中,没有提及马国首相兼财长纳吉,但32次提到“马国一号官员”,指他涉嫌窃取一马公司高达7.3亿美元(约10亿新元),而诉状中的各种形容都剑指纳吉,《华尔街日报》更引述调查消息人称,此人正是纳吉。根据诉状,“马国一号官员”在一马公司拥有权威地位,控制所有金融交易和投资,以及重要人事的委任与革除。一马公司若需要政府的担保,或影响政府的政策,都需得到这位一号官员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