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内阁同意修法解决改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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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首相纳吉指出,内阁已同意在10月国会复会时,提呈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及离婚)法令的修正案,规定所有民事婚姻只能通过民事法庭处理离婚及相关的问题。


这意味着,伊斯兰法庭将不能审理民事离婚案及其衍生的问题,包括夫妻间任何一方单方面为孩子更改宗教信仰的争议。


纳吉说,修法符合伊斯兰推崇的公义原则,修订后的法令将解决民事离婚案中孩子的抚养权、更换宗教信仰及财产分配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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