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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动罪成获轻判 蔡添强保住议员资格

蔡添强的煽动罪成,获地庭轻判,但他决定向高庭提出上诉。(星洲日报)
蔡添强的煽动罪成,获地庭轻判,但他决定向高庭提出上诉。(星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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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综合讯)马来西亚吉隆坡地方法庭昨天宣判,人民公正党副主席、峇都区国会议员蔡添强的煽动罪名成立,判处他罚款1800令吉(约600新元)和监禁三个月。地庭轻判使得蔡添强得以保住国会议员资格。

不过,蔡添强的代表律师苏仁德兰已表示将提出上诉,而地庭已批准暂缓执行监刑,直至上诉审结。地庭也批准蔡添强以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

据《星洲日报》和《东方日报》报道,苏仁德兰说:“我们获得暂缓令,我们现在会展开上诉程序。”

蔡添强三年前在“5·13马来西亚民族日——拯救民主”讲座上号召马来西亚人采取非法手段推翻政府,被控告煽动罪。

地庭法官祖卡玛英在下判时表示,辩方无法提控合理疑点,所以裁定被告的煽动罪名成立。

主控官朱丽亚副检察司昨天在庭上原本要求法官对蔡添强施以更重刑罚,因身为国会议员,蔡添强必须更警惕自己的言论。

苏仁德兰对此提出反对,并要求法官轻判,因为蔡添强的演说并未煽动任何行为。

蔡添强过后表示,如果认为一个刑罚会让人们对错误行为及滥权而噤声,那是大错特错的。他说:“身为国会议员,我们必须接受的是,有关刑罚对我是一项职业伤害。”

根据马来西亚的《煽动法令》,一旦罪成,被告可面对最高5000令吉罚款或最高监禁三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则可被判监禁最高五年。

马来西亚联邦宪法规定,任何国会议员若被判入狱超过一年或罚款超过2000令吉,将自动失去议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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