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争议的马来西亚《领土海域法令》生效后,引起砂拉越、沙巴与吉兰丹等多个州属不满。他们指这项法令剥夺各州政府对其海域的控制权,同时也违反联邦宪法,其中砂拉越可能在下个月的州议会,通过反对这项法令的动议。
根据联邦宪法,各州的土地权及离岸12海里水域的权益,原本都归各州政府。不过当局1948年宣布全国进入紧急状态并颁布《紧急法令》后,就根据该法令将离岸12海里水域的控制权收归中央政府。
中央政府2011年11月23日解除紧急状态后,12海里水域的控制权原本应该回归各州政府。但中央政府随即颁布《领土海域法令》,希望继续把持这项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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