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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高庭:法庭无权审核 总检长有绝对权力决定是否起诉纳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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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高庭裁决,联邦宪法赋予总检察长“绝对裁量权”,以启动、进行或停止任何针对罪行的聆讯,法庭无权审核或挑战他的决定。 高庭因此拒绝发出准令让凯鲁丁等在法庭挑战总检察长不提控纳吉的决定。

(吉隆坡综合讯)吉隆坡高庭宣判,根据联邦宪法,总检察长阿班迪有“绝对权力”决定是否就“七亿美元政治献金案”起诉首相纳吉,即使是法庭也无权审核或推翻阿班迪的决定。

阿班迪今年1月26日在记者会上宣布,纳吉涉及的“七亿美元政治献金案”及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的子公司“SRC国际有限公司”的调查都已结案,也证实纳吉没有涉及任何刑事犯罪,总检察署因此不会起诉纳吉。这项宣布立即引起广泛议论。

前首相马哈迪的亲信凯鲁丁及首相署前部长再益依布拉欣先后在2月2及3日入禀高庭,律师公会则在3月14日入禀高庭,他们都要求高庭检讨阿班迪拒绝提控纳吉的决定,并要高庭检讨联邦宪法第145(3)条款赋予总检察长的权限。

吉隆坡高庭11日裁决,联邦宪法上述条款赋予总检察长“绝对裁量权”,以启动、进行或停止任何针对罪行的聆讯,法庭因此无权审核或挑战总检察长的决定。 高庭因此拒绝发出准令让凯鲁丁等三方在法庭挑战阿班迪的上述决定。但法官认为这些案件涉及公众利益,因此裁定凯鲁丁等三方无须支付任何堂费。

律师公会主席史蒂文休庭后表示,他们对高庭的裁决非常失望,因为这是涉及公众利益的重要案件,他们原本预料高庭将发出准令。“总检察长身为总检控官的裁量权是否完全不受约束,这是法庭应介入的理想案件。”

他表示将在研究法官的书面判词后,才与律师讨论及决定是否上诉。关于堂费方面,他说:“代表总检察长的高级联邦律师要求律师公会支付6万令吉(约1.9万新元)堂费,我们对总检察署在涉及公众利益的案件中向律师公会索取堂费非常失望。”

再益依布拉欣也对判决很失望,但他表示不会上诉。他说,高庭的裁决说明没无人能挑战阿班迪不提控纳吉的决定,若这是马国目前面对的情况,马国就只能等待老天拯救了。“我不会上诉,因为这只会浪费时间和金钱。与其在法庭浪费更多的时间金钱,不如专注于我的讲座运动。”

凯鲁丁的代表律师哈尼夫表示,高庭接受阿班迪在宣誓书中的解释,即总检察署没有禁止反贪会掌握新证据后,重新开档调查上述案件,所以法官认为无须发出准令挑战阿班迪的决定。哈尼夫说,既然如此,反贪会主席祖基菲里就有义务和责任继续调查纳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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