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否过18岁 电影涉儿童性行为也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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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国会下议院在连续两天辩论后,昨日三读通过2017年性侵儿童罪行法案。


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在三读总结时说,任何人,无论年龄是否超过18岁,若参与电影制作中扮演儿童涉及性行为活动,便已犯法。


法案阐明各种“儿童色情”罪行,包括在儿童面前进行与性有关的活动。法律严禁民众上网浏览儿童色情照片或影片,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不超过五年或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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