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巫统议员认同童婚 主张强奸犯娶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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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布丁本周二在国会发言时认为不应禁止童婚,并指若允许强奸犯迎娶未成年的受害者,未尝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互联网)
沙布丁本周二在国会发言时认为不应禁止童婚,并指若允许强奸犯迎娶未成年的受害者,未尝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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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国会在通过修正法案扩大性侵罪定义以保障妇孺之际,巫统槟城打昔牛汝莪区国会议员沙布丁却认同让强奸犯娶受害人以解决社会问题,还称年满九岁的女童在“生理和心理上都已适合结婚”。


他说,根据伊斯兰法,强奸犯可与未成年的受害者结婚,而婚姻可以将他们“引回正途”。


沙布丁这番言论引起朝野挞伐,要他向全马女性道歉;网民包括一些穆斯林纷纷在社交媒体上抨击他“没脑”“有病”。多名巫统部长也批评有关言论不可思议,令人难以接受,试图与沙布丁划清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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