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讯)马来西亚前首相马哈迪昨日继续追击7亿美元捐款案,他说,总检察长作出决定指这笔捐款没有违法是不能被接受的,除非是公开首相纳吉户头金钱来往的所有记录。
马哈迪在其博客撰文说,当局在调查犯罪行为时,银行机密不应成为调查的障碍。他说,光是“慷慨捐款人”的信件证明还不足够。“就算是手持《可兰经》发誓也不能被接受,因为我们不知道宣誓者对信仰到底有多虔诚。”
他说,很显然,警察可以追查6亿8110万美元或26亿令吉的流向,包括“退回”给沙特阿拉伯王子的6亿2000万美元。“所以,可以相信的是,首相户头中的6亿8100万美元是一马公司(1MDB)的钱。除非可以提出证明,否则这笔钱一定是被偷窃的,而偷窃者无论是否受到惩罚,都应被视为盗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