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吉打三名马来族青年因汇款支持恐怖组织伊斯兰国组织(伊国组织)而遭提控。一旦罪名成立,他们将面临最少七年监禁,最高则可能被判坐牢30年。
其中两名昨天在双溪大年推事庭被控的是23岁的网商莫哈末哈山,以及31岁的网商莫哈末赛夫。莫哈末哈山面对的三项控状包括在2015年4月28日下午4时30分、4月29日下午3时3分,以及5月1日晚上8时19分,在公主城住家分别汇出100令吉(约32新元)、200令吉(约64新元)和2000令吉(约640新元)给恐怖分子而抵触刑事法典。
第二名被告莫哈末赛夫则被控在2015年4月12日晚上9时15分,在庆隆花园住家汇款890令吉(约290新元)给首名被告莫哈末哈山以支持恐怖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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