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霹雳州华都牙也县议会一名技术员,因在他与妻子的合照中加入极端组织“伊斯兰国”的标志,昨日在高庭被判处入狱一年。
《星洲日报》报道,被告莫哈末哈基敏(32岁)认罪。主控官慕妮拉说,不只是马来西亚,全球涉及恐怖组织及恐怖分子的案件日益增加,为了公共利益,她要求法庭判处较长的监禁刑罚。
高庭法官诺丁哈山说,宪报已颁布“伊斯兰国”为恐怖组织,而该组织的所作所为只会破坏国家安宁,不会为国家带来丝毫好处。他说,专家证实被告所持有的照片中的标志是伊国组织标志,这是一项罪行。由于被告所持有的照片形式与武装分子无关,也没有煽动他人参与恐怖活动,因此法庭从轻发落,判处被告入狱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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