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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法令修正案 丹州允公开鞭打穆斯林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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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吉兰丹州议会三读通过2002年伊斯兰刑事程序法令修正案,允许公开鞭打被定罪的穆斯林。


丹州副州务大臣莫哈末阿马昨天在州议会结束后对记者指出,之前鞭刑都是在监狱内执行,但修改法令后,法官可酌情选择是要公开或在监狱内鞭打犯人。


他说,这样的修订符合伊斯兰教义。“根据伊斯兰,任何刑罚都必须公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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