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兰丹州议会日前通过法案允许公开鞭刑事件继续发酵。彭亨昨天表示若吉兰丹的做法收效良好,彭亨也将这么做。
伊斯兰党执政的的吉兰丹州议会本月12日通过修正2002年伊斯兰刑事程序法,允许在吉兰丹公开执行鞭刑。这被认为是在为伊党推行伊斯兰刑事法铺路而引起非穆斯林社群不满。
彭亨宗教司阿都拉曼奥斯曼昨天表示,吉兰丹修法允许公开鞭刑后若收效好,彭亨也将考虑实施效法。他说,彭亨争取执行公开鞭刑,因为根据伊斯兰法,鞭刑必须强制性公开执行,这样才有警惕效果。他认为鞭刑若不公开执行就等于执法有缺陷,这样不但不符合伊斯兰法,也失去警惕作用。
请订阅或登录,以继续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