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首相及财政部长纳吉表示,政府2015年开始征收消费税以来,截至今年6月30日已征收共875.3亿令吉(约278.5亿新元)的消费税。
纳吉周一以书面回覆民主行动党南兰国会议员刘强燕时表示,2015年收到的消费税有270.12亿令吉(约86亿新元),去年有412.6亿令吉(约131.3亿新元),今年截至6月30日则是193.11亿令吉(约61.2亿新元)。
刘强燕要求财政部长公布政府过去三年征收消费税的所得,并列出在砂拉越收取的消费税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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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首相及财政部长纳吉表示,政府2015年开始征收消费税以来,截至今年6月30日已征收共875.3亿令吉(约278.5亿新元)的消费税。
纳吉周一以书面回覆民主行动党南兰国会议员刘强燕时表示,2015年收到的消费税有270.12亿令吉(约86亿新元),去年有412.6亿令吉(约131.3亿新元),今年截至6月30日则是193.11亿令吉(约61.2亿新元)。
刘强燕要求财政部长公布政府过去三年征收消费税的所得,并列出在砂拉越收取的消费税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