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一名马来教师在管教学生时涉嫌把他打伤被控上法庭,但总检察署决定撤销案件,让他当庭获释。
《星洲日报》报道,被告阿兹赞(44岁)是森美兰州汝来凤凰山庄小学的学生事务处助理教师,他被控去年4月6日早上7时的周会上,致伤一名11岁男学生的左脸颊,因而抵触刑事法典蓄意伤人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一年或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推事莫哈末查基昨日在芙蓉推事庭上说,由于接获总检察署指示,所以决定将案件撤销。
请订阅或登录,以继续阅读全文!
字体大小:
马来西亚一名马来教师在管教学生时涉嫌把他打伤被控上法庭,但总检察署决定撤销案件,让他当庭获释。
《星洲日报》报道,被告阿兹赞(44岁)是森美兰州汝来凤凰山庄小学的学生事务处助理教师,他被控去年4月6日早上7时的周会上,致伤一名11岁男学生的左脸颊,因而抵触刑事法典蓄意伤人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一年或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推事莫哈末查基昨日在芙蓉推事庭上说,由于接获总检察署指示,所以决定将案件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