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谷综合讯)泰国法庭判处一名涉及庞氏骗局的欺诈犯坐牢1万3000年。


34岁的被告普迪承认策划庞氏骗局,以高回报投资利诱多人交付巨额,多达4万人交给他1.6亿美元(2.4亿新元)。


他周五在曼谷刑事法庭被控,由于他直认不讳,法官“开恩”,将刑期减半为6637年又6个月。


不过,泰国法律规定,这类罪行的最高刑期不能超过10年,因此,面对两项综合控状的他,实际服刑不会超过20年。


根据案情,普迪创立的两家公司于2015年8月至去年9月,以庞氏骗局的手法骗取4万人加入投资。普迪向投资者承诺,投资后的52个星期里,每一天都可获1%的盈利;若投资者成功介绍其他人参与公司投资,可另外获5%的盈利。


后来,普迪的公司突然关闭,投资者的血汗钱全遭卷走,将近3000名受害者于是向警方报案。普迪在今年8月被捕。


此外,法庭裁定,普迪必须摊还1700万美元(约2300万新元)给这3000名受害者。


他成立的那两家公司也各被罚款2000万美元,而身为公司董事的普迪,必须负起缴付罚款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