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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政府修改法令提高刑罚 马多媒体机构吁严惩假新闻散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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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总执行长马兹兰受访时表示,现有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因刑罚过于轻微,已经无法达到阻遏效果。他因此认为政府应该修法,将罚款和刑期分别提高至50万令吉(约17万新元)及10年。


(吉隆坡综合讯)社交媒体假新闻泛滥成灾,马来西亚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总执行长马兹兰建议修改现有法令,提高罚款及监禁期限,以严惩假新闻散播者。


他接受马国《每日新闻》访问时说,现有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已不合时宜,因刑罚过于轻微,且无法达到阻遏效果。根据该法令,任何滥用网络或手机散播假新闻者可被罚款最高5万令吉(约1.7万新元)或监禁最高1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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