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法庭同意“首相纳吉‘26亿令吉捐款案’不涉及任何刑事犯罪”,而是属于“审判常识”(Judicial Notice)。换言之,纳吉今后不必再为任何这类案件自证清白。
纳吉今后无须为此类案件证明清白
“审判常识”是指法庭接受众所周知且毫无争议的事实(亦即“普通常识”),并因此免除当事人对该事实的举证责任。法庭可主动确认某一事实是“审判常识”,也可根据当事人要求而这么做。
换句话说,法庭已经确认纳吉的“26亿令吉捐款案”(又称“七亿美元政治献金案”)完全不涉及犯罪,纳吉今后也不必再为这类案件证明自己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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