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国政局

马国严打假新闻违者可坐牢达10年

马来西亚政府在吉隆坡的地铁站展开反假新闻宣导活动,提醒公众勿散播或转发假新闻。(法新社)
马来西亚政府在吉隆坡的地铁站展开反假新闻宣导活动,提醒公众勿散播或转发假新闻。(法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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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国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向国会提呈《2018年反假新闻法案》一读,此法案一旦通过,将严惩任何在印刷和社交媒体资援出版、教唆、制造、散播、转发假新闻者。最高刑罚高达10年监禁或罚款5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吉隆坡综合讯)马来西亚全国大选来临之际,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昨日向国会提呈《2018年反假新闻法案》一读,此法案一旦通过,将严惩任何在印刷和社交媒体资援出版、教唆、制造、散播、转发假新闻者。最高刑罚高达10年监禁或罚款50万令吉(约16万8000新元),或两者兼施。

不过,外界担心这项反假新闻法案(Anti-Fake News 2018 Bill)将进一步钳制马来西亚的媒体自由,甚至剥夺联邦宪法赋予公民的表达权,而反对党则指政府立法管制假新闻,是要禁止批评政府的新闻,尤其是一马公司(1MDB)丑闻;通讯及多媒体部副部长再拉尼佐哈里上周说,只要是未经确认的消息,任何关系到一马公司的言论都是假新闻。

民行党秘书长及槟州首长林冠英指出,该法案过于严厉,显示这是个恶法,况且最终是由政府去定义何谓“假新闻”。他说:“如此一来,黑也可以变成白,白可以变成黑。同时,意味着新闻自由的死亡。”

马来半岛新闻从业员职工会(NUJ)总秘书陈城周表示担忧,该法案最终会用以噤声媒体。他发表文告说,该法案非但能对付消息人士、出版者等,还可单方面要求媒体删文,影响深远。“该法案的目标虽是假新闻制造者,媒体可能也会被噤声。”

该法案将“假新闻”诠释为“任何完全或部分不实的新闻、资讯、数据或报告,包括专题特写、视觉、录影或其他任何能够传达文字或概念的形式”,而资助或教唆制造假新闻者也将面对相同的严峻刑罚。

它规定出版者有义务在“知道或合理相信该出版物包含假新闻”后立即删除“假新闻”。它也阐明,任何人若犯下上述罪行,可被警方逮捕。

国外发布假新闻等同犯罪

该法案适用于对付任何人,包括外国人,他们即使在国外发布假新闻,等同在马来西亚犯下罪行。

法案也阐明,若是法定团体犯罪,无论是董事、首席执行员、经理、秘书或职员,可各自或一起被提控。如果有关团体可以证明有关罪行是在不知情或已采取所有措施避免犯错的情况下,则可被网开一面。

法案授权法庭在获得警方的报告和支持文件下,对有关刊物含有假新闻成份,可援引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谕令出版假新闻的人士销毁有关刊物,同时法庭有权决定销毁方式和时间点。

执法当局必须把法庭的谕令以邮寄、或电子方式如电邮通知相关人士,任何违令者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

阿莎丽娜表示,该法案将在本次国会会议提呈二读,意味着政府有计划在这次国会会议三读通过法案。本届上下议院会议将于4月5日同步休会。

阿莎丽娜之前表示,政府制定该法案,旨在遏止可能威胁政治稳定、破坏公共秩序和国家安全的假新闻,因为假新闻不仅出现在印刷和广播,更多是发表在网络媒体,现有的法律可能不足以应付。

她解释说,反假新闻法案和1984年印刷及出版法令并不一样,因为印刷及出版法令倾向于执照的管制;该法案也和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不同,因为它没有限制言论自由和未经审讯的扣留。

马来半岛新闻从业员职工会总秘书陈城周表示担忧,该法案最终会用以噤声媒体。他发表文告说,该法案非但能对付消息人士、出版者等,还可单方面要求媒体删文,影响深远。“该法案的目标虽是假新闻制造者,媒体可能也会被噤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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